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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畜无害的艾西这一晚实在是倒了大霉。肩膀被刺伤的那一下虽然不甚严重,艾西也粗通医术,这时候只须赶紧回家处理一下,喝上半瓶酒,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就没事了。可眼下让他为难的是,自己怎么回家呢?
衬衫被撕开了一大条,上半身沾染了不少血污,现在是半夜,又身处这荒郊野外的,公交车在几个小时以前就收了车,兜里倒是掖了许多钱,可哪个出租车司机敢拉他呀!
血,说是止住了,其实也只是不再哗哗地流而已这样下去,也许自己早晚会晕倒吧。艾西走到幸福路路口,在一个水塘里撩把水洗了洗手,又抹了把脸,算是彻底为难了。
他想到了干脆报警
报了警至少可以让自己回家啊,要么被送到医院也行。细细回想今天的所作所为,好像也没干啥违法的事吧?自己受人委托来这里查看,可自己并不知道这里真有尸体啊。不知者不怪,应该也算不上知情不报吧。
直到发现尸体,自己惊魂未定,延误了报警时间,想必也没人会指责什么。至于与凶手的那一场搏斗,那是人家出手在前嘛,自己这叫正当防卫。唯一懊恼的是,我怎么叫他给跑了呢!这要是让我给抓住唉艾西觉得腿脚发软,干脆蹲在了路口。抽了根烟,也没觉得缓过劲来。说来也怪,他起初觉得这里寒气十足,如今失了血反而不觉得了,可见恐惧对人的影响有多大。冷静了好久,艾西不愿再坚持了,干脆拨打了麦涛的电话。他在警察局就这么一个熟人,遇到了难处也只好找他。麦涛被从睡梦中吵醒,是好久不会有的事了,至少在他不做犯罪心理师的那一年里不曾有过。而现在,艾西的来电让他不到一秒钟就从迷糊中清醒过来:“什么,出了这种事!你在哪儿?好的好的,我马上就到!”麦涛不敢延迟,在床上连着拨打了好几个电话。娇妻一把揽住了他的胳膊:“怎么,又有案子了?”“嗯!少女杀手又作案了,还刺伤了我的哥们儿。”妻子一听这话,也吓了一跳:“那你赶紧去吧。不过,凶手怎么会刺伤你哥们儿呢?”“我也不知道”麦涛是真的不知道。没用多大工夫,警车里载着刘队、麦涛与其他一干警员,浩浩荡荡地赶往现场,随后还跟着急救车。艾西还在村口坐着呢,没动地方。他实在是没那个力气了,吧嗒吧嗒地抽着烟,一根接一根,眼皮却是越来越沉。挨到这时候,左半边上身已然是湿透了。眼瞅着警车呼啸而来,他的心这才算是放下了。麦涛第一个跳下车,扶着他进了后面的急救车。刘队也跟着进来了。“哥们儿,到底是怎么回事啊?你怎么弄得这么狼狈?”“唉,一言难尽啊!”即使挂着吊瓶,即使被医生姐姐用镊子夹着消毒棉条捅着伤口疼得龇牙咧嘴,艾西还是琢磨着怎么撒谎才好。
他掌握的信息是远远多于警方的,他打算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。
于是,他说出了绝大部分实情,只留下了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细节闭口不谈——他没有说出这个杀人现场到底是谁提供的。
为此他撒了一个小谎,声称自己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回家路上忽然被一个男人叫住,他以为对方是问路,没想到对方声称今晚会有一桩血案发生,说完就跑掉了。随后,他按照对方的短信提示来到了现场,之后的事情他倒是实话实说。
这说法听得刘队直皱眉头。平心而论,他并不相信眼前这个年轻人,因为这事也太扯淡了。平常人会因为接到短信就傻乎乎地跑到荒郊野外来吗?更何况,这里还是潜在的犯罪现场。
然而,他又没有理由怀疑这个年轻人。无论如何他都并不像是凶手,更何况凶手也不至于傻到自投罗网。
干耗着没用,当务之急是赶往犯罪现场。由于就在不远处的谷仓内,他们很快就赶到了。
犯罪现场和尸体再没被人打扰,因此还保持着原有的样子。这使得艾西的说法很快被证实了。滴落的血迹说明受伤部位大约是在距离地面1。6米高的位置,这也正是艾西受创的部位。与人搏斗的痕迹既然已证实,当然也说明了凶手可能逃逸的事实。
刘队唏嘘感慨:就差那么一点儿!就差那么一点儿他们就可以抓获凶手了!当然,这怪不了谁,艾西的做法也没什么错。
提起自己为什么要携带匕首,艾西理直气壮:这不是废话吗,深夜冒险,谁不携带防身之物呢?警员们把女尸从箱子里抬出来平放在担架上,正在这时候,法医水哥赶到了。
水哥也是很久不曾半夜被吵醒了,他家住得最远,因此也来得最迟。
他急匆匆地冲刘队打了个招呼,旁若无人地直奔尸体。
水哥的出现,正好被坐在急救车边的艾西给看见了。他直愣愣地瞅了他好一阵子,纳闷地问站在一旁的麦涛:“这人是谁啊?”“这你还看不出来吗?法医呗。”“法医?”不会吧,艾西如坠云里雾里:这不是我的病人吗?那个叫方茗的,多次宣称杀了自己妻子的神秘病人!原本今天他应该来我诊所见面的,没能如约也就算了,怎么,原来他是个法医?!艾西倏地来了精神,一个骨碌跳下急救车,围着水哥转圈,来来去去上下打量。艾西在这里转来转去,时不时挡住了照明设备,水哥不方便检查,于是抬起头来瞪了他一眼。四目相交,艾西惊异对方的眼神完全把自己当成了陌生人。
天底下有长得如此相像的两个人吗?不会吧
刘队和麦涛也不理解艾西的举动,把他拽到一边:“你怎么了?别打扰法医工作呀。”“不是,等等。”艾西压低了声音“这法医叫什么名字?我认识他。”“呃方茗方医生。”
还真叫这名字啊!
那错不了,这就是我的病人!“怎么,你认识他?”刘队问。“哦哦,开会的时候见过,有次喝过几杯酒,没什么深交,看来他把我给忘了。”艾西话锋一转“对了,刘队长,麦兄弟,我有一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。”“有什么你就说。”“三年前少女杀手连环作案,第三位遇害者叫方晓晓对吧?她跟这方法医是什么关系?”
麦涛闻言大吃一惊:怪不得自己也觉得法医有些眼熟,这不是当初那个伤心欲绝的方晓晓的父亲吗!更为吃惊的则是刘队长:“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?”“我本来不知道,可方茗是我的病人,所以”艾西又问“刘队,我还有个事情向你请教。这方茗的女儿因少女杀手失踪,正好他又是个法医,所以你就把他调到身边来破案?还是说,方先生原本就是您的手下。”“不不,他原本是个医生,一年多以前调到我这里。我一眼就认出他来,不过这里面哦,该怎么说呢,也是上级领导拜托过我的,说这位方医生年富力强,本来是个难得一见的人才。不料家门不幸,横遇灾难,如今已是家破人亡。方医生受了些刺激,把这些事都遗忘了。他忽然放弃了自己外科医生优厚的地位和待遇,转而来做法医。虽然他自己都已经不记得过去的事了,不过这也是冥冥之中老天爷的安排吧。现在他正好负责少女杀手的调查工作,如果案件告破,也算是一种安慰吧。所以,我并未把他调离。”刘队说这话的时候,一边偷眼观瞧,看方法医并没注意到自己的话,这才放了心。
怪不得艾西恍然大悟。可关于杀妻之事,他又藏在了心里。
也许,方法医误杀妻子,就像他在咨询室里说的那样,一只杯子扔出去,砸破了妻子的脑袋。也许他没有杀妻。然而无论是有还是没有,这事与自己没有关系,也并非谁的过错,又何必非要揭露出来呢?
艾西叹了口气,不想再问,可刘队却追问道:“艾先生,你说方医生是您的病人,此话怎讲?”“也没什么特别的。有一天他找上门来,说自己精神不正常。现在看看,他似乎真的不正常。眼睛是不会撒谎的,方医生看我的样子,就仿佛从未见过我,也不曾来过我的心理中心。然而我那边很多员工都认识他。也就是说,他的精神状态是分裂的。我现在无法确定是did(多重人格障碍),还是纯粹精神分裂。总之,当他来找我的时候,他是以方茗的身份来的。他还记得自己结过婚,但是不记得孩子了,也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工作,更不知道你们是谁。当他化身法医的时候,他就不记得自己来看病的事情,也不认识我了,他就只是法医。”“也就是说,当他是法医的时候,他就是水哥,和我们相识;当他是病人的时候,他就是方茗,浑浑噩噩。这怎么可能呢?唉!”刘队一声哀叹。“除了这个,我找不到更好的解释。也许did是真实存在的吧,反正这也是我遇见的首例。只不过与其他的did不同,他不是以人格作为切换,而是以工作、境遇或身份作为切换。”艾西给大家上了一课“我们每个人都有社会角色,对吧?
比如说刘队您,既是父亲、丈夫,又是警察局刑警队的队长,同时也是一个普通的社会人。什么意思呢?您在单位里自然要雷厉风行,回到家如果您也这么做,就是把单位的作风带回了家。实际上,这是一种身份混淆。假如您去超市购物也指挥其他购物的民众,那么您的身份识别就出现了严重的混淆,这也是一种病。麦涛也是一样,在大学当老师当然与在警察局做顾问有很大区别。多数人的身份都会产生一些混淆,不过方先生不会。由于受到了严重的刺激,方先生的视野里,因为扮演的身份不同,会出现严重的剥离现象。他是什么就是什么,黑白分明,小葱拌豆腐那样的感觉。”“那么,方医生出现这种状况多久了?”“那我还不清楚。因为方茗的这个分身,自身糊里糊涂的,可见他遗忘的自我保护机制还在发挥作用。不过据我初步估计,应该就在女儿失踪之后半年到一年逐渐形成了这种状况。”“那么方先生还能工作吗?他最后会变成什么样?”刘队很关心这个问题。“这可说不好。不过依我的意思,如果他的各种身份依旧区分得很清楚,那么问题不大。可假如他有一天把这几种身份都混在一起,那他就该崩溃了。”“也就是说,你不能真的治好他!”麦涛是内行人,一针见血地说道。“对!”太对了!艾西这才意识到这个让自己为难的问题。
他喜欢刺激,也喜欢追求真相,但这一次的真相,关于法医是否杀妻的真相,就让他随风去吧尸鬼说得没错,艾西是个人畜无害的家伙。
方医生——方茗——或者叫水哥吧,关于他的故事,没能谈得太多,因为他已经开始向刘队汇报验尸结果了。与以往不同,这具尸体在处理手法上有所不同:受害者是在下午被杀害的,有尸斑作为证明,但凶手并没有立刻弃尸,而是在晚上才动手。这中间至少耽误了好几个小时。凶手这么做的原因不明。
关于折磨,凶手变本加厉,这个不在话下。但绞杀的方式不存在区别。并且,这一次尸体还遭受了性侵害,说明凶手的犯罪手段迅速升级。
性侵害?麦涛觉得莫名其妙。为什么会这样?凶手的进化,其实和自然界的进化差不多。
猴子之所以变成人,不是因为猴子愿意这么做,它自己可没有这个意愿,而是环境改变或是基因突变所致。
再往前推算,从无生命到有生命,从单细胞到多细胞,从无脊椎到有脊椎,每一次的进化都绝没有涉及生命本身的自我意愿,而是源于突变的刺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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