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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节(第1页)

“这不是很好吗?你把这个数据告诉齐家就可以了。”丁爷爷说,“难道他们还敢不信你?”

“实验数据在这里,我不担心他们不信。”丁一卓摇摇头,“只是谢首现在不过是一个已经失去写造天赋的普通人了。齐家虽然还不在我眼里,但对于一个造设系的学生来说,他们可不会不敢下这个黑手。”

“难得看见你对一个同年人这么在意,这个谢首果然这么出色吗?”丁爷爷笑起来了,摸摸丁一卓的脑袋,骄傲地说:“比我的孙子还出色?”

“他?”丁一卓似乎觉得十分好笑,“就算他的写造天赋还在,我也不会把他放在眼里——一件作品都没有的造纸师,值得我去关注吗?不过是因为我现在坐在学生会主席的位置上,以谢首在狂欢会上的表现,进学生会是板上钉钉的。我只是不想造这个时候闹出什么不好看的乱子。”

“你担心齐家为此杀了谢首以取得话剧团的优先级别?”

“名利动人心。这笔钱对于齐伟一个还没出校园的学生来说,还是有些诱惑力的。齐家也是要顾全自己脸面。一个造纸师家族居然被一个造设系的学生抢去纸人,他们是不会平白咽下这口气的。”

“那你还把数据送给了那个实验主管?如果你将数据保密的话,齐家就不会知道忠心暗示优先级的事情。他们虽然一样不会放过谢首,却未必会为此杀人。”丁爷爷笑眯眯地说。他的脸上的表情丝毫没有为自己孙子无情的做法而发生变化,显然是觉得这个叫做谢首的少年的生死仅仅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。

丁一卓沉默了一会,才回答道:“爷爷,你说的对。我其实对这个人还是有些在意。虽然他的天赋已经是过去时了,但是不知道怎的,我的直觉总在告诉我,他有些底牌没有翻出来。”

所……所有?

仙境之城的所有居民,五百余人?

简墨感到一阵华丽的晕眩袭来:五百多个异级纸人,靠,这已经不能用奢侈来形容了。

“谢郎君,你怎么了?”

简墨连忙问:“这么说,大叔你也会御剑飞行了?”

大叔摸摸头,有些羞愧:“大叔还没有那个本事呢。大叔只会一点简单的小法术。”说着挥动手指向渔船头一指。

简墨只见黑色中火花一闪,火把头被点着了。附近的海面顿时亮堂起来,水面上斑驳地倒映着火的颜色。

“能够御剑飞行的只有长老们的亲传弟子,比如送你来的贺先生就是。只有天资出众的孩子才会从小被长老收做弟子,传授更高深的法诀。”大叔解释道,“大叔只是普通资质,只能学会一些最基础的。”

羡慕地看着船头的噼啪作响的燃烧声,简墨真心诚意地说:“这样就已经很了不起了。可惜我没有修仙的资质。”

大叔笑了笑:“谢郎君,有什么可惜的。其实修仙不修仙又怎么样呢?日子还不是一样过。你看我,每天出海打渔,回家晒网。贺先生呢,每天上午劈柴煮饭,下午去衙门里帮忙做账,晚上还会与其他长老弟子一起轮流巡岛。”

“难道你们没有让生活和工作变得简单一点的法术吗?”简墨问,“我总觉得修仙者应该不会被俗务所累,每天要专心修习法术,追求天道,尽快成仙呢。”

“少年郎,那天道是什么呢?天道可不就只是几个神仙法诀啊!”大叔哈哈大笑,“四时变换,六道轮回,都是天道,生老病死,吃喝拉撒,也是天道。你想做神仙,那想过成了神仙后每天做什么呢?饭来张口,衣来伸手,粮食自己地里长出来,鱼自己从海里跳出来?”

“大叔觉得呐,做神仙啊就是每天能够自由自在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,然后和自己亲人一起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一起。可是现在大叔每天过的不就是这种生活吗?每天出海打一大堆的鱼,然后拿到鱼肆去卖,换回来的钱给老婆孩子买吃的,买穿的,买玩的。全家人开开心心的……要是大叔说的话,想要过神仙的日子,先要学会把人的日子过好!如果人的生活都过得凄惨无比,”大叔摇摇头,“那怎么可能做个快活的神仙呢!”

简墨嘴唇微微张开,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。

他想起那段经典的台词:欲修仙道,先修人道,人道未修,仙道远矣。

伸手在深蓝的海水里摆了摆,水天一线处已经变成了淡淡的鱼肚白,很快下面会有一个红太阳跳出来,简墨想,然后一天又到来了。大叔的求仙生活就是这样一天又一天的迎接着日出,可自己的天道又在哪里?

每天自由自在的坐自己想做的事情,和想待在一起的人待在一切,然后快快乐乐地度过每一天:他最喜欢做的事情是——写文,写自己喜欢的各种各样的文,可是他已经有多久没有为此动过笔了;而他最想待在一起的人——很多,有爸爸,妈妈,简要,连蔚……一起快快乐乐乐地生活,目前大概还做不到。

神仙的生活离他,好像还有一段距离。

简墨望着大叔站在船中,双眼圆瞪,蓦地把网撒了出去。那么大那么重的一张渔网,居然在两只胳膊的甩力下,在半空中几乎是平平地展开。如同蜘蛛突然喷出一张丝网,瞬间迎风而涨数百倍,向海下猛扑下去捕食了。

下面无数银鳞攒动。

简墨盯着网缝中的银鳞,渐渐懂了:其实大叔的神仙生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,但大叔在努力,每时每刻都在努力,而他这种努力实际上又是每时每刻在享受,享受这种神仙一般的生活。

人无时无刻不在追求自己的理想,可往往在追求的过程中执着于自己的追求却忘记了理想本身。就像那个喜欢星星的少年一样,爬上一个又一个高峰,只为离自己希求的那颗星星更近一点。可爬着爬着脑子里就只剩下了埋头爬山:我要爬上更高的山,哪里才能找到更高的山,我要继续爬,不断地爬……等到他想起来自己最开始的目的时,抬头仰望,满天星光,已经分辨不出到底哪一颗才是来时的那一颗了。

如此回想起来,在这个世界最初的十六年,他自以为过得备受歧视和欺辱的十六年,自以为失去做人的尊严和自由的十六年,才是最幸福的时刻。

那个时候他每天都可以自由自在地写着自己喜欢的文,可以吃着妈妈做的菜,可以和爸爸一起看电视做魂笔,可以和三儿一起插科打诨,到处玩耍,打架都是一起上一起逃。

可现在,他为了成为出色的造纸师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,为了爬上更高处为了查到爸妈失踪的真相,为了获得了更大的实力为了不再担心真名曝光,为了可以光明正大站在太阳光下。他研究魂笔,他研究造纸原理,他研究异能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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