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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镇本为炎黄区域第一大镇,人口第一,因为‘主线任务’的原因,天下所有玩家都把目光集中在这里,玩家数量爆增,街道之上,人来人往,拥拥挤挤,喧闹无比。
“走过的路过的朋友,大家看一看,瞧一瞧,我张老三这里的装备绝对质量上乘,品阶保证,物美价廉,童受无欺,千万不要错过啊……”
“南来的北往的,睁大你的双眼,稀世草药,龙舌兰,在恶龙谷挖掘出来的,你这看这颜色,这品质,血红如玉,通体无杂色,至少都有200岁的药龄了,世所罕见,不容错过,哎,这位美女,一看就知道你是炼药师中的翘楚,有眼光……”
“古墓出品,必属于精品,也许没有攻击力,也不能提供观赏价值,但是很可能就是任务物品呢,各位美女帅哥们,机会难得,最后几件了……”
…………
听着此起彼伏的吆喝声音,秦王颇有一种久违的熟悉感,这才是游戏的主流,除了杀怪升级,还有买卖交易。这个世界,运气好能够走上金字塔的玩家一万个人中都难得出现一个,绝大部分的玩家,还在为了生计而忙碌着,奔走大街小巷,以现在的生活水平,一个月如果挣不到二千块,就得吃泡面度日子了。
不过,等他看清楚那些物品,不禁哑然失笑。什么‘质量上乘、品阶保证’真是吹牛不打草稿,全部都是青铜、白银器,好不容易看见两件黄金器,还是下品的,而且属性一般,唯一过得去的是一见白银上品双手剑,但是价格却高的让人望而止步。
至于那株稀世草药龙舌兰,分明是一朵芊芊赤练蛇,两者极为相象,皆赤红如血,三叶一花,叶如三叉戟,花如玫瑰花。唯一的差别是龙舌兰的红是由内而外的,红的像胭脂,而芊芊赤练蛇的红是从外面开始的,红的像朱砂,虽然也是名贵药材,但是和龙舌兰相比,那价值就差的太远了,那摊主标注的价格,也是最大的破绽,如果真的是一株200年的龙舌兰,价值50金币都不会嫌贵,但是此人仅仅标价12金币。
秦胄不由得替此人暗暗可惜,如果不标明是龙舌兰而当做芊芊赤练蛇来卖的话,估计有看走眼的玩家会不讲价就把它买走,芊芊赤练蛇和龙舌兰的差异极小,即使熟悉草药的人都极难辨认,况且外行,捡漏的心理却存在每一个人的心中,很可能有玩家会出高价把它买走。
秦胄走到那个‘古墓出品’的摊子上,因为竞争激烈,摊子的面积很小,顶多一点五平方米的地方摆放着近百件物品,有大有小,千奇百怪,但是有一个共同点,那就是古老,锈迹斑斑,散发出一股新鲜的土腥味儿,似乎刚挖出来不久。
秦王进入游戏以来,打过不少古墓,带出来的物品也不少,但是从来没有想过,这些破烂玩意也是能够买卖的。
比如靠着边缘的这只破碗,胎体雪白,描以青花,碗底描绘着一副小鸡啄米图,画工精细,但是图案已经颇为模糊,碗口缺失了三分之一,但是摊主的为它的标价是2.5金币。还真当它是古董来卖。
还有边上这把匕首,锈迹斑斑,上面的泥土都没有洗干净,刀鞘也不见了,完美的造型和刀锋处那短短的一抹雪白,依稀可以看出匕首往日的风光,但是毕竟灵气已失,神韵不在,但是摊主为它的标价是12.8金币。比一般的白银装备都还要贵。
最离谱的还是正中央放着的一张凳子,似乎轻轻一碰就会散架,腐朽的不像样子,但是摊主说了,这是炎黄区域某朝皇帝赐给墓主的凳子,是皇家物品,意义非凡,故而少于20金币,不卖。
许多人都感觉摊主是想钱想疯了,异想天开。不可否认,游戏里确实存在这么一批对考古、探索有着浓厚兴趣的玩家,但是,有财力的不见得会这么痴迷,有这么痴迷的不见得会有财力,综上所述,摊主想把这张凳子卖出去的希望,微乎其微。
摊主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精瘦汉子,留着两撇小胡子,小眼睛小鼻子,咋一看,颇有一点贼眉鼠眼的感觉,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,并不在意玩家对他的非议。秦胄摇了摇头,正要离开,但是,就在他收回目光的刹那,看见了一枚戒指,让他停住了脚步。
这是一枚黄铜戒指,和其它物品一样,脏乱不堪,表面已经被斑驳的绿锈包裹,正面有的地方甚至可以看见裂痕,不过,上面的图案依稀可辨,是一颗骷髅头。
让秦胄停住脚步的不是上面的骷髅头,而是他目光离开的时候戒指上爆发出的一蓬光芒,不是一般的光芒,而是七彩光芒,耀眼而炽烈,璀璨的如同天上的太阳,秦胄还从未讲过能够散发出七彩光芒的物品,而且光芒是如此浓烈,充满着一股凌驾于九天之上的威严,仿佛整片天地都要为之屈服。这一瞬间,秦胄几乎有一种心灵的崩溃,那股气息太过于强大和尊贵,以至于虽然只有一丝丝,却也让他承受不住。
但是秦胄定睛细看的时候,却什么也没有发现,不要说七彩光芒,即使戒指本身的反光都没有,黑不溜秋,丑不拉几,即使他动用了‘幽冥仙眼’也没有看出丝毫异常,仿佛七彩光芒是错觉,只是他看花了眼,从来没有出现过。
这枚戒指有问题!
秦胄已经不是刚刚出道的青涩青年了,进入游戏以来,遇见的事情也不算少,他敏感地觉得,这枚戒指不同寻常,也许,这是一枚罕见的装备。他心里知道,有些物品,不能以新旧来判断其价值高低,好比震天神棒,破烂的就像一块废铁,但是,即使别人用几个亿来交换,他也会毫不犹豫地说,不。
秦胄蹲下去,正要再仔细看清楚一下这枚戒指,只是,他刚刚伸出手去,从边上伸出一只大手,抢先一步把戒指拿在了手中。秦胄郁闷地抬起头一看,更加郁闷,熟人,而且是有过节的人,冤家路窄,甲壳虫。
当初为了争斗梧桐树上的凤凰鸟巢和此人结怨,那个时候还有泰山之巅,春天的小鸟以及一个厉害的土系法师,甲壳虫骄傲刚愎,不满秦胄摘桃子,骑着铁甲犀牛欲杀了秦胄,结果反被秦胄杀死,连随身佩剑,一把珍贵的白金级别的血剑都爆出来了,可谓深仇大恨。甲壳虫在现实中是一个明星,挂掉之后,从发动舆论攻击秦胄,却不想秦胄以血剑挂在店铺拍卖作为反击,甲壳虫最后不得已,打落了牙齿吞进肚子里,但是对秦胄的仇恨却是更加深了。
往事在秦胄的脑海一闪而过,不过,他现在带着千幻面具,样貌已经改了,也不用担心被甲壳虫认出来,只是心里有些感慨,貌似钱赚了不少,仇人也结下了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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