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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要说: 纪陌:这个夜明君,抓只小妖而已怎么还不回来,到底去哪皮了?
苏格:我的鸽子说妖族各首领忽然没了踪影,连常辉的化身都丢了。
纪陌:他到底去抓了什么!
夜明君(盯):白色的鹿。
第55章
此次战争虽由任青崖掀起,奇怪的是,自从成功俘虏几名神殿所属天人之后,这位妖王便离开了妖洲大营,日日只泡在碎冰湖之中,就连常辉也要几番求见才能与之谈话。对这样的情况常辉自然是颇为不满,奈何妖王态度强硬,二人一旦有了冲突便直接把人扔出去,似乎一点也不担心这位旭日祭司会选择叛变。
这样的行为委实怪异,在常辉用化身调查,发现俘虏天人竟都被任青崖带走之后,心中是越发起疑,奈何彼此修为差距过大,他几次派遣化身试图潜入森林都被这白鹿一蹄子给踹死,这才有了把夜明君引去碎冰湖的念头。
常辉不知道的是,被任青崖关在森林的除了天人,还有他们的神。
舐犊之阵消耗巨大,这些时日妖王接连召唤三次神明,每日必须以原型于碎冰湖中的聚灵阵恢复力量,自然没有多余的时间上战场。而这,也让他获得了更多其它天人无从得知的情报。
遍布浮冰的湖水之中,通体洁白的鹿妖正在安静地闭眼小憩,那是一只成年雄鹿,体型干练,四肢细长,如玉鹿角已然长成漂亮的枝桠模样。鹿的眼神生来圆润柔和,即便这位妖王已用事实证明他的勇猛远在虎豹之上,当那被雾气沾染得微湿的眼眸悄然抬起,依然很难让人对它升起警戒之心。
妖兽的感知力远胜人类修士,听着下属靠近的脚步声,湖中的白鹿便已踏冰而来,瞥了一眼来者手中的文书,虽是极柔和的嗓音,一开口却只有冷意,“他们签下了天人转让契约?”
妖王近些年催化了许多新生妖族,然而最为信任的却是昔日跟随自己征战雪原的本土妖修。在任青崖一统雪原之前,妖修都是被人类修士当作炼丹药材捕杀,尤其是天人出现之后,这片雪地更是成了天然的宝库,每逢天人需要内丹提升修为便前来闯一闯,而妖兽们就连默默修行都做不到。
妖修远比人长情,它们世代铭记正是有了妖王庇护自己的种群才能过上安生日子,所以对这只白鹿也是发自内心爱戴,不论它有何吩咐都是全心服从。此时也不例外,来者虽是已有三百年修为的大妖,来到任青崖面前却是恭顺地化了原形,只叼着王所需要的文书轻轻放下,“王,那三人已完成了你的要求,如何处置?”
妖王是最早发现神明的天人,对神的研究也一直处于超前地位。他发现神对自己的天人依旧有着强大的支配力,只是由于自己没有修为无法使用这份规则,而这份天人所有权转让契约,也是他执着于召唤出神的真正原因。
只要签下契约,神对天人的支配力便会悉数转让给他,以妖王的修为,自然可以随意改变天人们的设定。
他没想到的是,只是在他们面前随意杀了个俘虏而已,这些神明就如此轻易地把自己的天人卖给了旁人。
默默将送来的契约咀嚼吞下,清晰感受到那三名天人已和自己在天道规律中联系在一起,任青崖知道这个新试验已成功,可内心却意外的并没有多高兴,只是垂眼看了看湖中白鹿的倒影。
他在期待什么?难道还会有神明对他说宁死也不会放弃属于自己的天人吗?
对神而言,天人原就只是这样的存在而已,这个没了,再创造下一个便是。明明为了自己的天人连性命都不敢赌上,却要求他们接受自己的生死拼搏只为给神带来消遣乐趣的事实,神这种生物,果然都是如此傲慢任性。
“按照约定,放了。至于没有天人保护能不能在战乱中活下去,全看他们的本事。”
随意处理了三名已经无用的神明,白鹿瞥了一眼岸上的老鹿,眼眸中总算有了几分暖意。上前蹭了蹭同族的脖颈,毛皮带来的触感让他找回了自己还是妖兽时的安逸,这才轻声嘱咐道:“常辉根本不在意妖族伤亡,你们遇上危险就走,占领人类城市对我们没有任何意义,战事败了也无妨。”
现在的妖王比起最初已改变许多,有些感慨地想起昔日白鹿和那名少年出现在自己面前时的模样,老鹿的语气有些踟蹰,“王,那个人也在……”
任青崖知道它说的是谁,这世上和妖王有关系的人类唯有纪陌,没有给予任何指示,白鹿只是缓缓沉入水底,明白这是不愿谈论的意思,老鹿也只能无奈地叹息,“属下告退。”
白鹿的皮毛足以抵御所有严寒,确定下属离去,他方才从湖底浮起,鹿角在湖水一点,陈旧纸张便自储物空间飞出。那只是很普通的纸,似乎书写者并不是很擅长用毛笔,写出的字迹委实不怎么好看,看着它被湖水一点点浸透,白鹿终于将其叼起,缓缓咀嚼了起来。
就在入口的瞬间,原本平凡的文字忽地就化作绚丽流光一点点汇入白鹿身躯,感受着新能力正在同身体融合,他只是靠在浮冰之上慢慢消化这些被神称作设定的力量规则。
以作者和主角的关系,纪陌自然试过给任青崖加设定,然而任由他将能想到的强大能力用各种方式结合原本剧情写下,最终也无法在现实中生效,慢慢地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。
那时候他不知道的是,这些设定只有进入天人体内才能被其吸收,就连任青崖也只是偶然吞了这些纸才发现这一点。
经过这些日子的实验,任青崖已经确定其它神明的文字对自己并没有作用,只有纪陌写下的文字才能改变他,可他,并不想再去见到这个父亲。
直到现在妖王依旧无法忘记那被展现在自己面前的文字记录,甚至闭眼时仍然能把每一个字都清晰地回想起来。
深黑:知道他和我家叶魔主差在哪里吗?因为是妖王的儿子就要一统天下这种理由太无趣了。
有点寂寞:那么,“救他离开人类囚笼的女妖被仇恨妖族的正道修士打回原形,亲眼见到这一切,与世无争的幼鹿终于明白何为世道不公,生为妖就是错,生为妖就注定被人践踏,若想改变这一切,就只有成为万物之主,令天下生灵对自己唯命是从。”,这么写可以吗?
深黑:不错,就是这种感觉,要先让读者义愤填膺打脸才够爽,这么写上架肯定稳了!为了突出正道对妖族的残忍,让它看着同族被剥皮抽筋如何?我记得有个割鹿茸的视频,找给你参考参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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